[摘要] 5月22日16时58分,长沙铁路公安处株洲西站派出所民警接株洲西站行车室电话称:由珠海开往怀化南的G6156次上,有一男子醉酒滋事,殴打乘客,请求协助处理。17时13分,列车停靠株洲西
5月22日16时58分,长沙铁路公安处株洲西站派出所民警接株洲西站行车室电话称:由珠海开往怀化南的G6156次上,有一男子醉酒滋事,殴打乘客,请求协助处理。17时13分,列车停靠株洲西站5站台。执勤民警上车后,发现男子不仅语无伦次,连走路都走不稳了,只得将其架下列车,带往派出所进一步调查。
据了解,今年36岁的男子黄某是怀化洪江人,当天准备乘车由郴州西到怀化南,由于上车前喝了大量白酒,上车后随便找了个座位坐下,就不省人事了。
16时40分许,乘客刘先生见黄某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与黄某沟通,请黄某离开。但黄某不但不起身让座,反而大骂。刘先生发现黄某满身酒气,就不再与其争论,在旁边的靠窗的空座坐下。旁边的乘客见黄某仍不停辱骂刘先生,将情况反映给了列车郭车长。
郭车长赶到现场询问情况,黄某态度蛮横,仍出言不逊。刘先生随后向郭车长表示自己想换个座位。不想,这句话一下就激怒了黄某,黄某站起来挥拳砸向刘先生的头部、眼睛等部位。直到列车工作人员和乘客制止。
黄某一直到了23日凌晨才酒醒。他主动向刘先生道歉后,赔偿医药费1500元。随后,长沙铁路警方依法对涉嫌寻衅滋事的黄某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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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合同编和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五大亮点 规制“霸座”等行为
根据民法典编纂工作计划和安排,2018年12月23日开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继续审议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和侵权责任编草案。对各界高度关注的“霸座”“强抢方向盘”作出规定,规定自然人保护自身权益的“自助行为”制度,保护就医者隐私和个人信息……民法典合同编草案和侵权责任编草案二审稿分别针对当下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作出完善,引人关注。
规制“霸座”
“强抢方向盘”等行为
火车上“霸座”“霸铺”,公交车上攻击司机抢夺方向盘……类似事件近年来时有发生甚至酿成惨剧,亟需法律规制。民法典合同编草案二审稿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运。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条件运输旅客。
草案同时明确,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法律针对当下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文明行为作出针对性规定,有助于约束乘客行为,督促乘客依法依规乘坐交通工具,维护广大旅客和司乘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孙宪忠说。
“对于‘霸座’等行为,目前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熊文钊认为,通过民法明确这类行为的违法性质后,就可以更好通过法律手段来制裁这类违法行为,从而发挥法律的威慑作用,让旅客“三思而后行”。
草案还规定,实名制客运合同的旅客丢失客票的,可以要求承运人挂失补办,承运人不得再次收取票款和其他不合理费用。遇有不能正常运输的特殊情形和重要事由,承运人应当及时告知旅客并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实名制客票丢失后的补票问题,社会上早有反映。法律的规定有利于明确承运人的责任,维护旅客合法权益。”孙宪忠说。
来源:橙山网综合 潇湘晨报 网友评论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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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山网(csnd.net)简评:近日,在一趟由珠海开往怀化南的高铁列车上,男子黄某耍“酒疯”,不仅霸占了他人的座位,还对原座位乘客大打出手,最终,黄某被长铁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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