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标题:高铁三霸出道 坐霸女被罚200元 橙山网综合消息 高铁坐霸男的事件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作为一个博士他的行为表明了素质和学历无关。这次的坐霸女被罚200元是否太轻了 在高
原标题:高铁三霸出道 坐霸女被罚200元
橙山网综合消息 高铁坐霸男的事件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作为一个博士他的行为表明了素质和学历无关。这次的坐霸女被罚200元是否太轻了
在高铁座位相关的纠纷中,“霸座男”可谓“业界翘楚”,一些不负责任的网络平台甚至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地封其为“霸座第一人”。由于网络热点的长尾效应,对霸座男的惩处也就更具代表意义。
那么对他的惩处效用如何呢?
紧随其后的“霸座女”用实际行动回答了这个问题。
前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在山呼海啸、人人喊打的舆论态势之下,面对着执勤人员的纠问,气壮山河、不以为意,作为旁观者,我们为之气结的同时,真想当面问此人一句:你听说过霸座男吗?
可悲且可耻的是,我们仍然不敢断言,在“霸座第一男”之后,这位女士会不会被某些平台封为“霸座第一女”,而如果此人也以同样的套路“轮椅出道”,我们又是否能拿出雷厉风行的手段予以处置?
法律法规存在的最终目的,是预防犯罪和违规行为,一个根本不足以达到“以儆效尤”目的的惩处,其意义究竟何在?
以此,我们提出3点建议,以供铁路部门/吃瓜群众参考:
1,强制带离车厢、就近车站驱逐下车。类似情况可视作恶意扰乱公共秩序/寻衅滋事,采取必要强制措施;
2,三个月内不能乘坐高铁,同时不能通过网上购买其他火车票。如果再犯,视情节加重处罚,直至终身禁坐高铁。
3,视必要为相关失信人设置观察期,对于事后不能悔改且有变本加厉言行者,进行追加处罚,相关行为如“轮椅出道”、自封“大V”以图流量变现等,必须重罚。
高铁霸座男遭层层曝光,大快人心背后的三个「不正常」
孙某通过自己在高铁上表演的“一出好戏”实现了一夜爆红,准确的说,是一夜爆黑。
8月21日,在从山东济南开往北京的G334次列车上,孙某霸占了一位女乘客的座位,在列车长前来与他沟通的过程中,孙某脱口而出“精彩”的三句台词:“站不起来。”“你帮我呗。”“找个轮椅呗。”
记录了孙某言行的视频一经曝光,引发强烈关注。孙某在视频中的无赖“表演”激怒了众多网友。
虽然孙某于8月22日发布了道歉视频,但这依然没有阻挡他遭遇层层“人肉”,其真实身份甚至于昨晚被顶上微博热搜。
除了基本身份信息被网友曝光,关于孙某的更多“黑料”也被网友扒出:其在霸座事件后与人炫耀自己的行为;其曾伪造房东委托书,把租来的房转手租给多名租客,并拒不交房租,以至于房东跟租客们将其扭送到派出所;其署名论文也被知乎网友扒出并怀疑为抄袭……
一夜之间,孙某在网络上成了尔晴似的“喊打”人物,网友们如魏璎珞一般忙着为其花样“热盒饭”。
习惯做出无德之事的人遭到曝光,被网友口诛笔伐,这的确容易令人感叹:大快人心。大快人心不假,但是,知著君不禁转念思考:整个事件的起因、发展,对于一个法治社会而言,是正常的吗?
具体地说,对于孙某,我们没有在霸座现场对其施加合理惩罚,而是事后补上舆论大刀,以泄心中之愤,这正常吗?孙某认为既然自己占了女乘客的位置,那她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就好了,这种所谓变通心态是正常的吗?孙某在列车上犯事,网友们纷纷@其所在单位,这种“人与单位一体”的惯性思维是正常的吗?
一
执法之钝,迫使舆论之凶
根据中国新闻网的报道,济南铁路局方面昨日回应孙某高铁霸座事件时称,孙某的行为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
而根据北京青年报的报道,济南铁路局客服昨日又表示,强行霸占其他乘客座位的行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乘警可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看完济南铁路局的以上两个回应,知著君内心是有困惑的:在铁路局方面看来,孙某的霸座,到底是仅仅违反了道德,还是属于可以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违规行为?
我们再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的相关表述,其中规定了旅客的基本权利有:“依据车票票面记载的内容乘车”。也就是说,被占座的女乘客完全有权要求孙某让出座位。
而《运输规程》也规定了对于在列车内扰乱公共秩序的人,可以采取一系列强制措施,比如责令其下车等。
跟据北京青年报的报道,对于孙某的霸座行为,在列车长之后,乘警也前来和孙某沟通,却仍无结果。最后,孙某在女乘客的座位上坐了一路,而女乘客“在商务车厢坐到了终点”。
既然根据《运输规程》,女乘客有权要求孙某回到自己的座位,而对于孙某扰乱公共秩序的无赖行为,乘警可以采取强制措施,那么孙某当时为何“安好”地在他人位置上坐到了终点?
对此,微博网友@熊爸喵喵认为,孙某占座事件“当时当场在高铁上就应该被解决了”“列车员、列车长、乘警,显然当时都没有起到该起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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