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标题: 马路坑洞害摔车!官辩解“可以闪” 法官判女骑手获国赔34万 五年前台湾省台北市一位詹姓骑手,骑车经过中山北路五段以及中正路口时,因为路面坑洞导致摔车骨折而无法
原标题: 马路坑洞害摔车!官辩解“可以闪” 法官判女骑手获国赔34万
五年前台湾省台北市一位詹姓骑手,骑车经过中山北路五段以及中正路口时,因为路面坑洞导致摔车骨折而无法工作,她愤而告北市府工务局新建处,认为道路没有养护,加上没有放置警示等安全措施,应该国赔,如今判决出...
橙山网消息 五年前台湾省台北市一位詹姓骑手,骑车经过中山北路五段以及中正路口时,因为路面坑洞导致摔车骨折而无法工作,她愤而告北市府工务局新建处,认为道路没有养护,加上没有放置警示等安全措施,应该国赔,如今判决出炉,新建处必须赔偿女骑手34万元。
2013年在台湾省台北市中山北路五段,有一位詹姓女骑手,骑车经过这个路口时,因为路面上出现坑洞,导致她摔车受伤,因此提告要求国赔。当时路面上被补得坑坑巴巴,非常不平整,可以明显看到还有一个灰色坑洞,当女子时某骑手骑着这台蓝色摩托车经过,就这样惨摔在地,造成左大腿开放性骨折,还有四肢多处擦伤,必须开刀无法工作,她认为道路没有养护,加上没有放置警示等安全措施,因此提告北市府工务局新建处,要求国赔37万多。
针对这起事件,新建处回应,当时事发的时候是大约早上十点,加上这里路段是非常的宽敞,坑洞的深度又大约只有两公分左右,女骑手应该是可以闪过的。新建处认为,女骑手自己没有注意车前状况,也应该负担部份责任。新建处也主张路面破损情况,是因为一间民间公司的管线脱漏,随后也立即通知修复,平常都有委托,营造公司定期巡查及维护,在案发前段时间,只有接获2次通报,说这段道路有轻微破损,这次应该是偶发事件,并非他们疏忽巡视所致。
一审士林地院简易庭认为,新建处应赔偿女子詹某37万多元,新建处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士林地院认为,该处路段确实有坑洞,产生路面不平整的情况,影响了詹姓女骑手,骑车的稳定性,进而失控摔倒,因此判女子詹某胜诉,最终判处新建处赔偿34万元确定。中山北路五段以及中正路口,地处闹区平常车流量就很大,万一发生车祸非常危险,也希望像这样,因为路面不平整而摔车的意外,未来不要再上演。
tags:
橙山网(Csnd.net)简评:骑车经过中山北路五段以及中正路口时,因为路面坑洞导致摔车骨折而无法工作,她愤而告北市府工务局新建处,认为道路没有养护,加上没有放置警示等安全措施,应该国赔,如今判决出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