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中共宁国市委、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发〔2010〕18号),设立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指导、监督、和协调
根据中共宁国市委、宁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国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发〔2010〕18号),设立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指导、监督、和协调市直机关后勤工作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增加的职责: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指示、决定在本机关的贯彻落实。
(二)研究和制定市直机关事务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办法,指导、监督和协调市直机关后勤工作。
(三)负责市机关大院内土地使用和管理以及办公用房的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机关大院内绿化美化、环境卫生、安全保卫等行政事务。
(五)负责市领导机关主持召开的重要会议会场准备,协助做好重大节庆活动的安排和服务工作。
(六)负责市领导机关内宾接待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市领导机关外出参观、考察的后勤工作。
(七)负责全市公务车辆编制管理工作。
(八)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指导、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指导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公共机构节能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统计汇总和考核评比。
(九)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以上职责,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设3个内设机构:
负责文秘、档案、信访、保密、财务管理、局机关和市接待车辆调度,局机关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公务车辆编制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开展,提出节能指标分解意见、制定考核管理办法以及节能奖励办法,负责组织节能宣传、培训和对外交流,负责对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统计汇总和考核评比工作。
负责领导机关的内宾接待,及时准确地向有关领导汇报来宁人员的情况,详细完整地做好接待登记、年报统计及归档,承办领导机关外出参观、考察后勤工作。
负责机关大院整体格局的规划以及办公用房的管理和维修,负责大院内院容院貌的管理。
负责大院传达室、门卫、车库值班工作,协助信访部门维持上访群众的秩序。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按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总数的10%以内控制使用)。
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副科长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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