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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野县

橙山网(www.csnd.net)2015-03-09

[摘要] 博野县隶属于河北省保定市,地处河北中部,保定市南部东,黑龙港流域北端。东与蠡县交界,西与安国市毗邻,北与清苑县接壤,南与衡水市的安平县、饶阳县相连。朔州至黄骅港铁

博野县隶属于河北省保定市,地处河北中部,保定市南部东,黑龙港流域北端。东与蠡县交界,西与安国市毗邻,北与清苑县接壤,南与衡水市的安平县、饶阳县相连。朔州至黄骅港铁路(简称朔黄铁路)呈东西方向穿境而过,总面积340平方公里。总人口245504人(2010年),全县辖4个镇、3个乡。2004年,...

博野县隶属于河北省保定市,地处河北中部,保定市南部东,黑龙港流域北端。东与蠡县交界,西与安国市毗邻,北与清苑县接壤,南与衡水市的安平县、饶阳县相连。朔州至黄骅港铁路(简称朔黄铁路)呈东西方向穿境而过,总面积340平方公里。总人口245504人(2010年),全县辖4个镇、3个乡。2004年,博野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2亿元。[1-2]   

唐虞夏商为冀州之域。春秋时为晋地。战国时为赵地。秦代属上谷。西汉始置蠡吾县,属涿郡。东汉永元二年(90年)更隶河间国。本初元年(146年)属中山国。三国魏时属河间郡。晋属高阳国。北魏时蠡吾县属高阳郡。北齐并入博野县(博野县治所在今蠡县城关)。隋开皇三年(583年)隶瀛州,大业三年(607年)改属河间郡。

唐武德四年(621年),更隶瀛州,五年改属蠡州。八年还属瀛州,九年又属蠡州。贞观元年(627年)改隶瀛洲。天宝元年(742年)属河间郡。至德二年(757年)复隶瀛洲。永泰间(765-766年)改属深州。元和十年(815年)还属瀛州,后又属深州。

五代初属深州,后周显德六年(959年)改隶定州。

宋雍熙四年(987年),置宁边军。景德元年(1004年)改为永宁军,宜和七年(1125年)将为博野县,

金天会七年(1129年)置博野郡军,天德三年(1151年)改州名蠡州,博野属之。

元至元三年(1126年)省博野县东境(约今蠡县地)入蠡州,西境(约今博野地)入蒲阴县,三十一年析蒲阴县东部地复置博野县(县治亦在今蠡县地),属保定路。

明洪武元年(1368年),始徒博野县城至今治,属祁州,六年改属保定府。

清代因之。

民国二年(1913年)改属范阳道,次年范阳道改名保定道,博野县仍旧属。民国十七年(1928年)隶河北省,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属河北省第十行政督察专员区。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10月,博野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属冀中区。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9月,属晋察冀边区冀中区二专区。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秋,改属冀中区十专区。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6月,改属冀中区九专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博野县属冀中区七专区。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7月,属冀中区九专区。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9月,属华北行政区冀中区九专区。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8月1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成立后,博野县划归河北省定县专区。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博野县仍属河北省定县专区。

1954年4月24日,撤销定县专区,博野县划归保定专区。

1958年7月5日,撤销博野县,并入安国县。

1962年1月15日,恢复博野县制,仍属保定专区。

1970年,保定专区改称保定地区,博野县仍属之。

1994年12月,保定地市合并,博野县属保定市。[3] 

1938年4月,望都、清苑两县的20多个村划归博野,其中包括:南忠卫、大宋、南庄、刘家疃、芦家庄、郑家庄、永兴庄、齐村、刘家佐、符家佐、洪善堡、道西、伍坊、七器、花园头、贾庄、泊庄、张七、屯里、宋岗、滑岗、褚岗、蔺岗、南陈村、前刘市、后刘市、东魏、扈家营、南埝头、中埝头、北埝头、堤内陈村、东王各庄、西王各庄、史家佐、刘陀营、北林里、兑坎庄、西柳青、东柳青、黄家庄、北高晃、南高晃、段家庄、八里庄、沈何庄、王家庄、贾家庄、梁家庄、郭家庄、戴家庄、薛家庄、张刘庄、南辛庄、北辛庄、南刘陀、北刘陀、李家陀、大北河、小北河、刘庄、东陈村。

1945年9月又将上述村庄归属蠡县。

1947年12月,将刘陀营、东王各庄、西王各庄,史家佐、南刘陀、北刘陀、李家坨、大北河、小北河9个村划归博野县,把博野县的东许村划归蠡县。

1958年7月,将大程委、顿家庄、史家佐、东墟4个乡共58个村划归蠡县,将城东、小店、北杨村、冯村、同连、城关6个乡共71个村划入安国县。1958年10月,蠡县所辖原博野县4个乡划入安国县。

1962年1月15日,博野县制恢复,原辖博野县129个村全部归回,同时,将王各庄由安国划归博野。将建新村归回安平县。博野镇[4] 

2000年,博野县辖3个镇、4个乡:博野镇、程委镇、小店镇、东墟乡、北杨村乡、城东乡、南小王乡。 
  2002年底,博野县辖3个镇、4个乡,6个社区、133个村。

截止2013年,博野县博野县辖3个镇:博野镇、程委镇、小店镇,4个乡:小店镇、东墟乡、北杨村乡、城东乡、南小王乡。[5] 

2010年,博野县总人口为245504人。[6] 

博野县境内主要少数民族有回族、满族、壮族、蒙古族、朝鲜族。

博野县地处冀中平原腹地,位于河北省中部,居保定市南部,北距保定50公里,西南距石家庄100公里,北偏东距北京200公里。博野县东与蠡县交界,西与安国毗邻,北与清苑接壤,南与衡水市的安平、饶阳县相连,博野县总面积340平方公里(2013年)。[1] 

博野县全境属太行山东麓山脉平原,境南北狭长,除西部有两条状风沙高地,面积为1.47万平方米外,其余均为平坦壤地。地势中北部西高东低,南部和东南部自西南向东北倾斜。地面高程(黄海)在19米—30米之间,坡降为1/3000。[7] 

博野县境内5条河渠横贯东西。行洪河、潴龙河,县界流程15.4公里。排水河道三条自北向南依次为孝义河、月明河、小白河。沙河干渠为行水河渠,县内渠长9.437公里。境内主要河流是猪泷河,标准行洪流量3000立方米/秒,博野县地下水资源丰富,有机井4000多眼。[7] 

博野县属温带半干旱大陆性季风气候,干湿季节明显,四季分明,降水量不足,且年际及年内分布很不均匀。春季干旱多风,夏季湿热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少雪。平均气温12°C,地湿14.7°C,日照2750.8小时,降水452.3毫米,无霜期为189天。[7] 

2004年,博野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2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03年增长14.5%,增幅提高2.9 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4.3亿元,比2003年同比增长6.3 %;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4.4 亿元,比2003年增长27.2 %;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4.5 亿元,比2003年增长11.7 %。二、三产业比重达到67.4 %,比2003年提高2.9个百分点。[2] 

2004年,博野县完成财政总收入6186万元,比2003年同比增长12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528万元,比2003年同比增长14%。其中包括增值税176万元,营业税265万元,企业所得税92万元,个人所得税174万元。2004年全年财政总支出10205万元,比2003年同比增长5 %;其中:基本建设支出90万元,科教文卫事业费3214万元,各项行政事业费支出9481万元,农林水支出587万元,社会保障补助支出295万元。[2] 

2004年,博野县全县金融机构各项人民币贷款余额6亿元,比2004年初增加473万元。其中,短期贷款余额5.73亿元,比2004年初增加672万元,用于农业的短期贷款为2.02亿元,比2004年初增长715万元;中长期贷款余额2647万元,比2004年初减少83万元。金融机构存款余额12.9亿元,比2004年初增加6993万元,其中企业存款余额7613万元,比2004年初减少4501万元;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1.54亿元,比2004年初增加1.05亿元,比2003年同期相比增长了10.4%。[2] 

2004年,博野县完成农林牧渔业总产值8.9 亿元,比2003年增长5.4 %。其中,农业产值5.8 亿元,比2003年同比增长4.8%;畜牲业产值2.5亿元,比2003年增长6.4 %。粮食播种面积34万亩,比2003年增长1 %;粮食总产量14.5万吨,比2003年增长4.6 %。蔬菜播种面积9.01万亩,比2003年同比增长1.1%,产量34.3万吨,比2003年同比增长2.4 %。肉类产量1.5万吨,比2003年增长8.8%;牛奶产量1205吨,比2003年同比增长45.5%;鲜蛋产量8809吨,比2003年同比增长2.9 %;生猪出栏16.7万头,比2003年同比增长7.1%;羊出栏7.7万头,比2003年同比增长5.2% ;家禽出栏 70.1万只,比2003年同比增长6.6 %。[2] 

2004年,博野县实现工业总产值13.9亿元,比2003年同比增长12.7%;完成工业增加值3.6 亿元,比2003年增长25.5 %。工业对全县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44 %,拉动经济增长6.4个百分点。

博野县全县共有1269个工业生产单位,其中油漆涂料生产单位84个,橡胶生产单位39个,拔丝生产单位64个,印染纺织生产单位126个。在重点监测的 22户入统工业企业中,有油漆涂料企业3家,橡胶企业5家,拔丝企业2家,印染纺织企业4家。博野县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产值5.4亿元,比2003年同比增长41.1%;完成增加值1.6亿元,比2003年同比增长39.7%;实现利润2885万元,比2003年增长40%;利税总额4302 万元,比2003年同比增长33.9 %;产销率达到97.7%,比2003年同期增长0.2个百分点。2004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8963万元,比2003年增长35.9%。建筑业总产值达到3.6亿元,比2003年同比增长35.3%。2004年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6.8 亿元,比2003年同比增长49.1 %。其中,基本建设投资0.6亿元,比2003年增长69.2%;更新改造投资2.6亿元,比2003年增长52.7 %;城镇工矿区私人建房投资5349万元,比2003年同比增长56.8%。[2] 

2004年,博野县完成邮电业务总量3041万元,比2003年同比增长28.4%; 固定电话用户达3.2万户,其中农村电话用户达到2.7万户,比2003年同比增长20.5%;移动电话用户达到2万户,比2003年同比增长19%。移动电话普及率达到8部/百人,比2003年同比增长17.9%。

2004年,博野县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53亿元,比2003年同比增长18.2%。其中,分行业来看: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完成1.93亿元,比2003年同比增长18.3%;餐饮业零售额完成2113万元,比2003年同比增长19.2%;制造业零售额完成1055万元,比2003年同比增长17.6%;农业生产者零售额完成1188万元,比2003年同比增长17%;其他行业零售额1715万元,比2003年同比增长17%。[2] 

博野县境内,朔黄铁路、定(州)河(间)公路横贯东西,公路保衡跨跃南北。2004年,博野县境内公路通车里程达到213公里,境内铁路营业里程为11公里。共有公共汽车运营车辆62辆,公共汽车线路达到12条,覆盖博野县133个行政村;民用汽车拥有量达到1731辆,比2003年同期增加了128辆,其中私人汽车拥有量达到1382辆,比2003年同期增加了102辆。[1-2]   

2004年,博野县全县拥有中小学校91所,其中:小学78所,初级中学10所,高级中学1所,职教中心1所,特教学校1所。小学在校生16950人,比2003年同比下降11.1%,普通中学在校生17918人,比2003年同比下降5.4%;学龄儿童入学率100%;小学在校生巩固率100%;普通中学专任教师795人,比2003年同比下降14.5%;小学专任教师1051人,比2003年同比下降8.1%。有教学楼50座。[2] 

截至2004年底,博野县有医院、卫生院11所,床位271张,卫生技术人员382人。其中:执业医生97人,助理医师59人,护士82人,检验人员21人,药剂人员37人。个体和集体诊所共247个,乡村医生489个。[2] 

2004年,博野县在岗职工年末人数达7426人。全部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7166万元,比2003年同比增长14%,年平均工资10154元,比2003年同比增长7%。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人数为1546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人数为6008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5701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605人。[2] 

博野县革命烈士纪念碑亭

博野县革命烈士纪念碑亭在程委村西北隅,程委地段医院院内,碑亭共八块石碑,碑文记述了在抗日战争中为民族解放事业英勇战斗不怕牺牲的革命烈士的丰功伟绩,并刻有268烈士的姓名、籍贯、职务、是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 

还金井碑刻

还金井碑刻,位于程委镇南林里村还金井前。该碑高3.6米,宽0.99米,厚0.26米,青石质。由明代翰林院

颜元祠堂

颜元祠堂位于北杨村西北部。建于清朝雍正年间。祠堂正殿平面呈长方形。面三间,进深一间,东西长11.6米,南北宽6.6米,高7米,布瓦歇山顶,设有阳台1.35米,明柱两银。[8] 

兴国寺石塔

兴国寺石塔位于程委镇解村学校院内。此塔建于唐景龙四年(710年),原为兴国寺内之建筑,现寺己毁,仅存此塔。石塔平面为四方形,塔高7.5米。此塔全用白玉石料雕成,做工精细考究,对研究唐代建筑风格具有重要参考价值。兴国寺塔自建塔至今,已屹立千余年。[8] 

博野县的古代名人有赵广汉、王商、刘志、程羽、程琳、程颢、程颐、史弼、刘吉、颜元、尹嘉铨,现代的名人有马亚丽、江立社、杨志恒、王老仙、罗成立、傅铎、牛满江、程茂兰等。[9] 

[责任编辑: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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