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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作家协会

橙山网(www.csnd.net)2015-03-11

[摘要] 山东省作家协会的前身是山东省文学工作者协会,成立于1951年4月22日,是党领导的全省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协会是党和政府联系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

山东省作家协会的前身是山东省文学工作者协会,成立于1951年4月22日,是党领导的全省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协会是党和政府联系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在省委的领导和中国作协的指导下,依据《山东作家协会章程》开展工作。其主要工作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文艺工作...

山东省作家协会的前身是山东省文学工作者协会,成立于1951年4月22日,是党领导的全省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组成的专业性人民团体。协会是党和政府联系作家和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在省委的领导和中国作协的指导下,依据《山东作家协会章程》开展工作。其主要工作任务是:贯彻执行党的文艺工作方针,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决议、决定;领导、管理所属学术委员会和直属单位,指导各市、四大企业作家协会及有关文学组织开展工作;联系省作协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和帮助。

协会引导、教育、鼓励全省作家、文学工作者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深入生活,努力学习,勇于创新,在实践中提高文学创作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创作健康向上特别是讴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优秀文学作品,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组织开展文学评论和调查研究工作;培养、扶植文学创作、理论研究新生力量;宣传、表彰优秀文学创作成果。反映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开展同国内外作家、文学组织的联谊,参加国际文学活动,推进中外文学交流。完成省委、省政府及中国作协交办的其他任务。

省作协现有会员2376人,其中中国作协会员301人。

山东省作家协会1988年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以前,是正处级编制,隶属省文联。第三次代表大会以后单列建制为正厅级单位,经省编委批准,设立办公室和创联部两个机关职能办事机构,并将省文联的7个事业单位划归省作协隶属。这7个单位是:文学研究所、文学讲习所、文学创作室、山东文学社、黄河诗报社、当代企业家杂志社和《作家信息报》。

自1988年第三次代表大会以来,省作协机关办事机构和作属事业单位发生了一些变化。1989年7月,作协机关增设政治处。1996年3月,政治处改名为人事处,机关党委列入建制。1989年3月,创办《时代文学》双月刊,成立时代文学杂志社。1990年,《当代企业家》停办,当代企业家杂志社编制撤销。1988年10月《作家信息报》该名为《作家报》正式公开发行。1993年1月,由文学研究所主办的《文学评论家》更名为《文学世界》,2001年4月更名为《新世纪文学评刊》该刊于2002年1月正式出版发行。1998年12月31日,《作家报》停办,刊号和报社人员划归大众日报社。1999年12月31日,《黄河诗报》停办,刊号和期刊人员划归省地税局。

机关党委

作协机关党委成立于1988年6月,1996年设立正式编制,主要任务是负责作协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组织党员开展理论和政治学习;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管理。

人事部

作协人事处成立于1989年7月,原称为政治处,1996年3月更名为人事处,2002年10月更名为人事部。主要任务是负责机关及作协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职称评审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等。

创联部

作协创联部成立于1988年6月,主要任务是负责作协文学工作的组织、宣传和联络工作,指导、推动基层文学创作组织的建立、健全和发展。负责发展会员工作;联系会员并给予业务指导;负责国内外作家、文学组织的联络、交流工作,接待国内外作家、文学团体;拟定文学创作中长期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文学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负责编辑《山东作家》;反映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依法开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工作。

办公室

作协办公室成立于1988年6月,主要任务是协调作协机关、所属学术委员会及作协直属单位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印、文秘、信访、档案、信息等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行政事务、后勤服务和安全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文稿的起草。

山东省文学工作者协会 1951年4月22日至28日,山东省文学艺术界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济南召开。在这次代表大会上,成立了山东省文学工作者协会。

省作协第一届理事会 1959年7月16日至21日,省文联在济南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省文学工作者协会在此期间,召开了第一届理事会,选举产生第一届理事会主席团,协会的名称更改为中国作家协会山东分会。

省作协第二届理事会 1980年6月25日至7月4日,省文联在济南召开第四次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召开了省作协第二届理事会,选举产生第二届理事会主席团。

省作协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 1988年3月22日至26日,省作协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济南召开,省作协单独建制,为正厅级单位。会议选举产生省作协第三届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第三次作家代表大会主席团。

省作协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1994年5月4日至6日,省作协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济南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省作协第四届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产生第四次作家代表大会主席团。

省作协第五次代表大会 2002年10月22日至23日,省作协第五次代表大会在济南召开。会议选举产生省作协第五届委员会。委员会选举产生第五次代表大会主席团。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山东省作家协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全省作家和文学工作者自愿结合的专业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作家、文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文学事业、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

第二条 山东省作家协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积极推进文学体制改革,完善文学事业的有关政策,重视社会效益,鼓励创作健康向上特别是讴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具有艺术魅力的精神产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尊重文学规律,发扬艺术民主, 团结和组织全省广大作家,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学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第三条 山东省作家协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按照自身特点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任 务

第四条 山东省作家协会组织作家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不断提高文学队伍的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文化素养、文学艺术学养。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鼓励和帮助作家从现实生活中汲取营养,丰富自己,努力学习,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努力反映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反映人民群众建设新生活的伟大实践,为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的思想道德基础做出贡献。树立精品意识,实施精品战略。提倡题材、体裁、形式的多样化和各种艺术风格、流派的自由竞赛;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学传统和革命文学传统,学习和借鉴世界各国优秀文化成果,鼓励探索和创新,不断提高文学创作的思想水平和艺术水平,多出优秀作品,把最好的精神食粮贡献给人民。对优秀的创作成果和文学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 山东省作家协会重视理论建设,组织和推动文学评论和研究工作,保障学术自由,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健康、科学的文学研究和文学评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树立和发扬与人为善、实事求是的文学批评风气,切实加强对创作思想的引导。

第六条 发现和培养文学创作、评论、编辑、翻译的新生力量,关心青年作家的健康成长,发展和壮大社会主义文学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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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山东省作家协会努力办好所属文学报刊和网站, 坚持正确导向,不断提高质量,努力实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统一,使之成为培养、扶植文学创作和理论研究新生力量、发展和壮大社会主义文学队伍的重要阵地。

第八条 山东省作家协会积极与兄弟省、市作协交流经验,参加全国文学活动,加强同全国作家的联系和团结。

第九条 山东省作家协会团结台湾、港澳和海外侨胞中的作家,积极参加国际文学活动,推进中外文学交流,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促进社会进步。

第三章 会 员

第十条 凡我省公民,发表或出版过具有一定水平的文学作品、理论批评、研究著作,或从事文学翻译、编辑、教学和组织工作有显著成绩者,承认本会章程,参加协会活动,自愿缴纳会费,由市地有关单位推荐或本会会员二人介绍,经本会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审定,并由驻会主席团成员办公会议批准,即为本会会员。

第十一条 本会会员有遵守本会章程,参加本会各项活动,缴纳会费和交存本人作品的义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对本会提出批评建议、参加本会组织的学习、参观访问、深入生活、文学评奖、职称评定和学术交流及其它各项文学活动的权利。本会会员有退会自由。凡长期脱离文学工作、中断联系者,为自动退会。

第十二条 本会依法保障会员民主权利和经济权益,包括人身自由、创作自由及各种正当收入。权利受到侵犯的会员有权要求本会保护,本会有责任提供法律咨询、协调纠纷等服务,直至依法接受委托代理诉讼,依法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切实保障本会和会员的权益不受侵犯,本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第十三条 本会会员如严重违犯本会章程,经主席团会议批准,可停止或取消其会籍。因触犯刑律而丧失公民权者,从被拘捕之日起其会籍自动终止。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四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本会最高权力机构为山东省作家协会代表大会。代表大会的职责是:一、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二、审议和批准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三、制定和修改山东省作家协会章程;四、选举产生山东省作家协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简称全委会);五、决定其它重大事项。代表大会的代表由各地选举或协商产生。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委员会代行代表大会职权。委员会闭会期间,主席团领导本会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二、审议本会年度工作报告; 三、批准委员会委员的变更和增补及其它重要人事任免;四、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 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由委员会召集。必要时由委员会决定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十六条 委员会由代表大会选举委员若干人组成,负责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根据工作需要委员会全体会议适时举行,由主席团召集。

第十七条 主席团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主席团委员若干人组成,主席、副主席和主席团委员由委员会选举产生。主席团负责执行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主席团会议由主席或副主席根据需要召集。本会实行主席团领导下的驻会主席团成员负责制。

第十八条 本会工作人员应热爱社会主义文学事业,热忱为广大作家和文学工作者服务;努力学习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积极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加强作风建设,深入调查研究,勤政廉洁,奉公守法。本会要不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养、教育和训练,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

第十九条 本会在业务上接受中国作家协会的指导。本会对全省各地相应的文学机构、组织在业务上予以指导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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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经 费

第二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为:一、政府财政拨款;二、会员会费;三、本会举办各种文化产业、事业的收入;四、社会赞助。

第二十一条 本会鼓励和争取多方吸纳社会资金,为社会主义文学事业服务。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于山东省作家协会代表大会。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山东省作家协会主席团。

[2] 

1950年

6月 《山东文艺》创刊号出版。

8月 举行全省第一次文艺评奖。

1951年

1月31日至3月8日 接待华东文艺调查团(李健吾等19人)访问山东。王统照、于寄愚、冯毅之、丁志刚为主负责接待,丁志刚陪同下乡。

4月22日至28日 山东省文学艺术界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济南召开。会议期间,山东省文学工作者协会宣布成立,为省文联团体会员。主席骆宾基,副主席王希坚、高兰。

秋 《山东文艺》一些作品受到报纸不恰当的批判。与“无冲突论”观点影响有关。

1952年

3月至4月 “三反”“五反”后,进行文艺整风。

9月 举行全省二次文艺评奖。

12月 董均伦、江源夫妇开始到昌邑县牟家庄、临朐县东镇庙等基层单位深入生活,一直到“文革”开始。“文革”后,又重返东镇庙深入生活一段时间后,在曲阜等地又断断续续深入生活数年。

1953年

2月 王希坚、陶钝等,及文艺编创部部分同志和文化局创作组全体人员共11人,经过学习后,于下旬分赴广饶、莱芜、莒县等农村,及济南某工厂,深入生活,准备创作,时间约为半年。陶钝、王安友、苗得雨于1951年底调华东文联创作队后,已回山东深入生活近一年,此时起又同时下乡。3月起苗得雨去中央文学研究所学习。

1954年

2月 《山东文艺》停刊,与大众日报社文艺组合办《丰收》文艺副刊,每周在《大众日报》第三版刊出。

6月14日至17日 山东省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二次代表大会在济南召开,山东省文化工作者协会作为团体会员,出席了会议。

10月 全国第二次文代会召开。中国文学工作者协会改为中国作家协会,作协名称自此时起。山东派出文学界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

1955年

春夏 批判俞平伯《<红楼梦>研究》;批判胡风,山东吕荧等受到株连。

9月24日至30日 苗得雨赴京出席全国社会主义建设青年积极分子代表大会。会议受到毛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会后,在团省委组织部长王树群带领下,与徐建春等向省直、济南、淄博、青岛青年传达会议精神。

1956年

3月 全国第一次青年文学创作者会议在北京召开。周恩来总理在怀仁堂接见了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并做了重要讲话。我们省13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他们是:王安友、宫琦、孔林、苗得雨、曲延坤、张汉云、王颖奋、陆安庭、李成财、阎一强、于良志、周荣贤、肖端祥。

5月 △山东省青年文学创作者大会在济南召开,来自全省各地的178位文学青年出席了会议。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了全国青年文学创作者会议精神。这是我们省解放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青年文学创作会议,对大力推进文学创作的繁荣,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山东文艺》恢复出版,更名《前哨》。1960年1月更名《山东文学》。1966年又名《山东文艺》至“文革”停刊。先后有9人时间不等地负责与任副主编。

3月至8月 文学部辅导青年作者创作,接受辅导的有李新民等。同时,于良志、阎一强、吕日生、翟永瑚、王安友、申钧之等先后到海阳、胶南等地,或在党政部门兼职,或到基层单位深入生活。

1957年

6月 “整风反右”开始,省文联和省作协的部分同志被错划“右派”。次年又有一部分同志受到“补课”处分。

10月27日 中国文联委员、中国作协常委理事、山东文联主席王统照逝世。享年60岁。

1958年

“大跃进”中,省作协的同志参加了省里组织的各种义务劳动和文艺下基层活动。“大跃进”引起的“五风”及“全民写诗歌”等对文艺创作产生了影响。

6月 《前哨》附办《诗歌画》半月刊,发行份数最高达25万,至1960年底停,后转为在《农村大众》报刊出《诗歌画》副刊,直至“文革”停办。

1959年

7月16日至21日 山东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三次代表大会在济南召开,成仿吾当选为省文联主席。会议期间,召开了山东省文学工作者协会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并更名为中国作家协会山东分会,省作协第一届理事会选举结果是:主席刘知侠、副主席田仲济、王安友、刘泮溪。

1960年

4月 召开全省文艺创作座谈会。该年抓“十年献礼”,抓出了一批有质量的作品。

春起 多次组织文学工作者以“文艺服务团”形式下乡下厂采访写作和联系群众,其中专赴农业群英会、民兵群英会和文教群英会(省作协也有会议代表)现场采写,作品收入《民兵英雄颂》、《文教群英颂》等书。这一工作引起较大反响,在全国第三次文代会中的第二次作代会上,山东分会作了专题发言。

7月22日至8月13日 全国第三次文代会在京召开。与会人员受到了毛主席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与合影。山东文学方面代表出席了作协二次代表会。他们是:鲁特、刘知侠、王安友、孔林、苗得雨、冯沅君、丁秀生、安林、严薇青、李宗谦、王希坚、陆侃如。

秋 开展反右倾运动,一部分文学工作者作为重点受到错误评判。次年即纠正。

1961年

8月18日至9月2日 省作协有关同志出席在烟台召开的全省文艺座谈会,会议传达周总理和周扬在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报告,讨论并通过了贯彻报告精神的“文艺工作八条”。

11月至12月 省作协组织了一次开拓视野、推动创新的诗歌创作活动。先是11月8日举办诗歌座谈会,11月下旬赴泰安、一边参观一边讨论。活动由燕遇明主持,参加者有高兰、孔林、苗得雨、安林、张岐、邱勋、符加雷、阎一强、飞雪、刘饶民、陈作诗、冯中一、马怀忠等。

1962年

3月20日至23日 举行小说创作座谈会。刘知侠主持会议,王安友、于良志、牟崇光、王真光、张扬等30余人参加了座谈。

5月6日 于大明湖畔举行诗会纪念屈原。

7月22日 丁秀生(丹丁)的《历下漫话》第一次与读者见面。此栏目受到邓拓的注意,并给予鼓励。《历下漫话》在“文革”中成为丁秀生与“三家村”遥相呼应的“罪证”受到迫害。

9月 一部分文艺工作者赴微山湖一带访问采访,燕遇明带队。

11月7日 作协与省电台联合举行诗歌朗诵会,支援古巴人民反美斗争。

1963年

6月 贯彻中央“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批示精神,在全省思想工作会议上,苗得雨的《文谈诗话》被列为重点受到批判。

8月 中国作协、《人民文学》北京召开全国青年作者短篇小说创作座谈会,历时一个月,牟崇光参加了此会。

1964年

1月 《山东文学》转发毛泽东诗词十首。

5月 《山东文学》刊发省作协署名文章:《组织工农作者创作学习的几点体会》。

7月至10月 按中央指示精神,进行文艺整风。继而进行“四清”。

10月至12月 省内报刊开始对苗得雨的《文谈诗话》进行错误的批判。

1965年

9月 《山东文学》开辟专栏,纪念伟大的抗日战争胜利二十周年,发表了箫华等人的回忆录。

△牟崇光出席在北京召开的全国青年作者短篇小说创作座谈会。

11月 《山东文学》推出“宁津县青年业余文学作者作品选”并为此发表专论。

12月 全国青年业余文学创作积极分子大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期间、朱德、周恩来等中央领导同志接见了出席会议的全体代表。山东省代表团的49位代表出席了大会。代表团由燕遇明带队,团员有宋协周、任孚先、于阳春、郭澄清、张长森、李向春、邵勇胜、孔祥雨、于书恒、肖端祥等。

1966年至1970年

1966年2月 牟崇光带领全家到栖霞县挂职乡党委副书记,深入生活,1974年2月结束。

1966年6月 “文革开始。8月,在省万人大会上宣布第一批12名“黑帮”分子。他们是:余修、丁秀生(丹丁)、刘知侠、苗得雨、鲁特、赵剑秋、吴富恒等。此前,已公开点名批判余、丁,此后陆续点名批判另一些人,连续数年,并冠以不同名称打击迫害。随运动发展,有数不清的文艺工作者被“打倒”或“靠边站”,有的被迫害致死。文联与各协会被砸烂,所有文学业务活动均停止,《山东文学》亦停办。作协工作人员于1968年底被“一鞭子赶”下“干校”后又数批“插队”劳动。在这场浩劫中,文艺界成为“重灾区”。

1971年

12月 省里指示由鲁特任编委会主任,于良志、栾激泉为召集人,组织筹备恢复《山东文学》的出版。

1972年

5月 “文革”后的《山东文学》(改名为《山东文艺》)第一期(试刊)出版。刊物接受省革委文化领导小组和省文化局的双重领导,一直到文联恢复工作重新并入文联的建制。

8月 《山东文艺》在威海举办由于良志主持的小说作者创作学习班,周坚夫到会并作创作辅导报告,学员有王润滋,辛显令、徐本夫等,编辑有丁振家、马恒祥、王光明、李传瑞等。由此开始,通过办作者学习班提高作品质量便成为该刊延续至今的一贯做法。

1973年

11月 省文艺创作小组成立。燕遇明任组长,包干夫、鲁特任副组长,一些尚无工作的文联与作协领导、作家也在小组内,但深入生活无经费保障,其成员中有的不能发表作品。

1974年

1月 在省文艺创作小组基础上成立山东文艺创作办公室、隶属省文化局。由郭澄清任主任,任孚先、张云凤任副主任,蓝澄任支部书记。其成员有的在进行创作,有的在作辅导与深入生活。对郭澄清的长篇小说《大刀记》、牟崇光的长篇小说《烽火》进行了创作辅导,还编辑出版了工农兵诗集《激浪滚滚》等。

4月24日至21日 《山东文艺》编辑访问团在于良志率领下,出访安徽省文联和《安徽文艺》,同安徽文联负责人严阵、《安徽文艺》负责人江流等进行了工作交流。

5月23日 《山东文艺》召开座谈会,纪念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发表了32周年。

1975年

1月 蓝澄到黄县挂职任副书记,深入生活,1979年3月结束。

6月 受极左思潮的影响,《山东文艺》暂时停止出版。

11月 省里在泰安召开文学创作会议,原省作协的部分领导及各地的作家30余人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刘知侠、董均伦、苗得雨、飞雪、李向春等。会议期间,已经停刊的《山东文艺》向与会者赠送了图书;会后,领导指示由孔林、苗得雨接手重新恢复《山东文艺》。

1976年

11月 党中央一举粉碎“四人帮”后,山东文学编辑部编辑出版了数期报纸型周刊《战地文艺》。

1977年

2月 《山东文艺》正式恢复出版。1980年1月起更名为《山东文学》,孔林任主编,苗得雨任副主编。至此,受到批判的苗得雨正式恢复工作。在《山东文艺》复刊的这一期上,以编辑部的名义发表了评论文章《哪个阶级的需要?——戳穿“四人帮”反写真人真事的反动实质》,《解放军报》转载。

5月23日 省文学工作者集会座谈纪念毛主席《在延安文艺座谈会的讲话》发表35周年,《山东文艺》出刊“沿着毛主席革命文艺路线胜利前进”特刊。

6月至7月 由苗得雨、曲延坤带队,一批文学作者去招远深入生活并进行创作研讨活动。

10月15日至17日 省文艺创作会议在济南召开。会议以《讲话》为指引,批判“四人帮”干扰毛主席革命文艺路线的罪行。在会上发言的有田仲济、肖涤非、刘知侠、蓝澄、董均伦、宋协周、苗得雨等。

1978年

2月 《山东文艺》2月号开辟笔谈专栏,学习《毛主席给陈毅同志谈诗的一封信》。

8月20日 山东省文学艺术工作者协会三届全委三次会议在济南召开,白如冰同志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按照省委的指示,决定恢复省文联。省作协的工作也同时恢复,并增补赛时礼、林雨、高澄清、姜树茂为副主席。

9月10日 中国作协组织50余人大型作家访问团去大庆等地参观访问。山东刘知侠、苗得雨参加。

11月16日 省作协恢复工作后第一次基层参观采访活动开始,访问团出发前,省领导同志接见了全体人员。以燕遇明为团长的访问团,先后访问了泰安、莱芜、石化总厂、胜利油田等。团员有王安友、林雨、安林、周坚夫、曲延坤、张云凤、李小萍等近30人。

12月 省文学研究所召开文艺评论座谈会,就“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问题展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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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ke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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