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李京安 男,汉族,1958年2月生,四川绵阳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琅琊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队长(股级)、工会主席,拟任琅琊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队长(副科级)。 主要简
李京安 男,汉族,1958年2月生,四川绵阳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琅琊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队长(股级)、工会主席,拟任琅琊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队长(副科级)。 主要简历:历任滁县城郊公社下放知青;部队战士;皖东水泥厂办公室工作人员;滁州市(县级)人民检察院法警;琅琊...
李京安 男,汉族,1958年2月生,四川绵阳人,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琅琊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队长(股级)、工会主席,拟任琅琊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队长(副科级)。
主要简历:历任滁县城郊公社下放知青;部队战士;皖东水泥厂办公室工作人员;滁州市(县级)人民检察院法警;琅琊区人民检察院法警,举报中心主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05年5月任琅琊区人民检察院法警大队队长(股级)、工会主席。
主要工作实绩:积极融入“大滁城”建设,参与了张家巷、高杆灯、沙岗等房屋征收、征迁地块的户情调查、丈量、补偿安置谈判等基础性工作。任工会主席期间,共帮扶困难职工230余人次,落实干警大病救助3人次,组织干警参与社会关爱捐助20余次,开展10多次丰富多彩的干警文化体育活动,院工会被区工会授予“模范职工之家”、“文明行业”等称号,个人被评为“区先进工会工作者”。任法警大队队长期间,共出警250余人次,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2012年院法警大队被评为“全省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同时在全市检察院系统法警业务考评中获第二名。[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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