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3月1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其中为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统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
2013年3月1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其中为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统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
2013年3月1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决定,其中为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统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著作权管理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不再保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1]
2013年3月14日,根据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为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统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将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的职责整合,组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机构和业务以及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内容和质量,负责著作权管理等。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加挂国家版权局牌子。不再保留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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