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李某某 刑诉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称被害人与证人是两个不同法律概念,享有不同的诉讼地位。如证人出庭只是为了
李某某
刑诉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称被害人与证人是两个不同法律概念,享有不同的诉讼地位。如证人出庭只是为了作证,不能旁听庭审、不能出现在法台上,而被害人作为诉讼当事人,享有提出、申请调取证据、对法庭出现的任何证据有参与质证、对案件发表控诉、辩护等意见的权利。洪道德认为,在李某某一案中,被害人的诉讼地位不等同于证人,因此被害人可自由地选择是否出庭来主张权利或委托律师主张。
李某法律顾问质疑被害人晕倒
称开庭时间“太仓促”
兰和也对被害人杨某不能出庭提出质疑,他认为“杨的晕倒时间点非常蹊跷,因此真实性存疑,很明显是为了规避出庭。”兰和还称,由于杨女士的出庭对整个案件非常关键,因此认为她在某种程度上必须出庭,“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她必须出庭,但对于假身份、做伪证等问题她有必要当庭说清楚”。而对于兰和的质疑,田参军表示,“这个不用我来解释,应该由法院来解释。”
另外,对于法院通知的开庭时间,兰和则认为“太仓促了”。“这么一个重大案件案情复杂,要相对审慎,周五(23日)下午临时通知,过于仓促。我们希望程序上做到很严谨,司法部门审慎对待。毕竟此案关系到4个未成年人,5个家庭,事关重大,影响也非常大。”
他强调说,“我们这边肯定会让所有程序问题全部公开化,让这个案子放在阳光下去审理,让所有的证据瑕疵,包括一些人为操作等等,全部予以曝光。”兰和还希望案件可以延期审理,等杨某身体状况好转后,再开庭接受出庭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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