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25日,《西游》票房正式宣告破10亿。与此同时,华谊兄弟发表公告称,公司已从《西游》的发行中收获1.96亿元的税前利润,是《西游》中国地区票房最大收益方。 针对华谊方面的表
2月25日,《西游》票房正式宣告破10亿。与此同时,华谊兄弟发表公告称,公司已从《西游》的发行中收获1.96亿元的税前利润,是《西游》“中国地区票房最大收益方”。
针对华谊方面的表态,另一投资方比高集团发文回应称,只有投资方才有资格分成净收益的70%,华谊仅为发行方,只能参照“其它投资方可享有取得该影片在大陆地区发行净收益的10%至30%分成收益的权利”的条款进行收益分成。
简单来说,华谊想加入70%的阵营进行分成,比高则认为,华谊最多只能拿30%。
焦点:华谊是不是制片方
在这场分成大战中,比高揪住的重点便是,“华谊只是发行方,但不是投资方”,所以,华谊只能以“其它投资方”的名义,去分剩下的10%至30%分成收益。按照电影投资的惯例,比高所指的“投资方”其实就是“制片方”的意思,那么两方争论的焦点便在于,华谊到底是不是《西游》的制片方。
针对此,腾讯娱乐采访了参与影片运作的一名知情人。该知情人称,《西游》立项制作之初,华谊的确没有参与投资,但影片上映之前,比高为分担投资风险,将制作权按比例拆分甩卖,此前已经拿下发行权的华谊,恰在此时介入。
至于华谊的此次介入是以怎样的合作方式,该知情人表示,双方的具体约定自己不清楚。也就是说,两家公司如何规划制片与发行职责和权限的细节,无人知晓。这个合同中的疑点,恰恰成为了此场分成大战,双方争执的焦点。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