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标题:与人夫每天通联15次! 法院判婚外情女赔妻5万 与有妇之夫每天手机传短信、聊天达15次,结果遭法院判精神外遇,赔偿50000元。女子张某发现先生整天手机不离身,还设定密码
原标题:与人夫每天通联15次! 法院判婚外情女赔妻5万
与有妇之夫每天手机传短信、聊天达15次,结果遭法院判精神外遇,赔偿50000元。女子张某发现先生整天手机不离身,还设定密码,事后才发现,刘姓女同事跟先生互传暧昧短信,因此认定对方破坏夫妻关系,一怒之下提告,求...
橙山网消息 与有妇之夫每天手机传短信、聊天达15次,结果遭法院判精神外遇,赔偿50000元。女子张某发现先生整天手机不离身,还设定密码,事后才发现,刘姓女同事跟先生互传暧昧短信,因此认定对方破坏夫妻关系,一怒之下提告,求偿20万元。基隆地方法院法官认定这是精神外遇,判女子刘某赔偿50000元。
台湾省基隆市男子张某跟刘姓女同事每天传短信,通话次数高达15次,被陈姓妻子发现,两人协议离婚,而刘姓女同事则遭提告求偿20万,最后法官认定两人逾越朋友关系,精神外遇也属于婚外情的一种,判女子刘某赔偿50000元给张某的妻子。
男子张某跟女子陈某结婚20多年,育有一个女儿,夫妻感情和睦,但两人一开始是为了先生使用手机的问题起了争执,妻子发现先生整天手机不离身,常常持续在发短信或是用通讯软件跟别人聊天,手机甚至还设定密码、每天删除对话纪录。2016年2月,妻子拿到先生的手机,发现聊天内容有“我的肩膀不会再让你靠第二次”等暧昧对话,事后向电信公司调手机通联记录,发现先生跟女同事两人每天互传短信跟通话的频率高达15次以上,通话时间甚至有在深夜、凌晨等时段,认为两人互动甚密,已经破坏她跟先生的感情与婚姻,侵害到她的配偶权,因此向女子刘某求偿20万元的精神慰抚金。律师刘韦廷:“这种有暧昧或是说有共同外出游玩(的情况),(可以)举证让民事法庭法官看,民事法庭法官可以认定说,这可能构成民事损害赔偿。”
不过女子刘某喊冤,说他们都是手机游戏的玩家,彼此在讨论游戏跟宝物,而聊天软件的对话也只是普通问候,并没有暧昧语句。
但是法院认定高达15次的通联确实足以干扰夫妻正常作息,属于婚外情的一种,不过考量到女子刘某已经离职,不再与男子张某来往,加上夫妻两人已经协议离婚,所以判女子刘某要赔偿女子陈某50000元的精神慰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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