橙山网 > 星百科 > 明星百科 > 正文

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

橙山网(www.csnd.net)2015-03-09

[摘要] 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及人民法院出版社共同承办。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负责全国法院学术讨论

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及人民法院出版社共同承办。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负责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的筹备、组织等具体工作。全国法院学术讨论委员会主任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学术研究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现任主任...

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及人民法院出版社共同承办。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负责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的筹备、组织等具体工作。全国法院学术讨论委员会主任由最高人民法院主管学术研究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现任主任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教授。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及人民法院出版社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

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法官学院科研部,负责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的日常组织、筹备工作。

为了使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达到良好的学术效果和社会效果,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每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都会围绕一个中心议题进行。中心议题的确定着眼于推进应用法学理论的创新,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的基础性、前瞻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为研究方向,同时注重推动传统法学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进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的创新,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针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从理论上阐释和概括并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对策建议,努力形成一批见解比较深刻、思路比较明确、措施比较具体的研究成果,对审判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支持。每年的中心议题由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目前我国审判实践的需要、全国法院及学术界法学理论的研究现状和当前的形势等情况,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于当年年初确定,经最高人民法院主管领导批准后通知地方各高级人民法院。

论文的评选工作由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成立专门的论文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委会是由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为论文评选工作而成立的临时性机构。评委会主任由全国学术研究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现任主任是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教授。国家法官学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及人民法院出版社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

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法官学院科研部,负责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的日常组织、筹备工作。

为了使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达到良好的学术效果和社会效果,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每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都会围绕一个中心议题进行。中心议题的确定着眼于推进应用法学理论的创新,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中的基础性、前瞻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为研究方向,同时注重推动传统法学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进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的创新,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针对审判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从理论上阐释和概括并提出有针对性、可行性的对策建议,努力形成一批见解比较深刻、思路比较明确、措施比较具体的研究成果,对审判工作提供理论指导和支持。每年的中心议题由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目前我国审判实践的需要、全国法院及学术界法学理论的研究现状和当前的形势等情况,在广泛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于当年年初确定,经最高人民法院主管领导批准后通知地方各高级人民法院。

论文的评选工作由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成立专门的论文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委会是由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为论文评选工作而成立的临时性机构。评委会主任由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主任担任,委员由最高人民法院资深法官、国家法官学院教师以及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的专家、学者组成。担任论文评选委员会委员者,必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者审判员资格。

论文实行双向匿名评审制和同类(题)论文择优选拔制。匿名评审制,即参评论文由组委会办公室全部隐去作者姓名和单位等信息,并加以编号和盖章,以隐名的形式进行。评委和作者互不知悉对方情况。这样可以防止论文评审工作中评委的先入之见和地域偏见。同题择优选拔制是指对隐名的论文根据不同的法学学科进行分类,相同或相类似的论文分为一类,由同行专家进行评选。

评审工作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坚持质量第一,严把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根据“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举荐、公正合理”的原则和论文评选规则与程序进行。论文初评工作从2002年开始采取一稿三评,即同一篇文章每组三名评委分别进行评审,然后再根据小组三名评委确定的奖次,由评委会办公室进行统计(一等奖计3分、二等奖计2分、三等奖计1分),总分计6分以上(包括6分)者可获一等奖候选资格;总分计4分以上确定为二等奖;总分计2分以上的,如果是两名或三名评委推荐的确定为三等奖;如果是一名评委推荐的确定为优秀奖。对于具有一等奖候选资格的论文提交全体评委会委员会议对论文进行交叉评议。经出席定评会的全体评委投票过半数者,确定为一等奖。

对于评选出的获奖论文,以全国法院学术讨论组织委员会的名义进行表彰。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论文,由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委员会办公室结集后交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论文的获奖证书加盖“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委员会”并由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委员会主任签名;获组织工作先进奖单位的奖牌以“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组织委员会”的名义签署。

每一届学术讨论会都推出了一批引人注目的科研成果。每年选编的获奖论文集,都是学术讨论会论文中的精华。学术讨论会已经成为广大法官进行学术交流和研讨的重要阵地,成为我国法院系统参加人员最多、涉及专业领域最广、影响力最大的学术盛会。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的知名度和学术含量,也日益得到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的重视和肯定。法院学术讨论会对提高广大法官的理论水平,发现和培养人才,推动全国法院系统的学术研究工作,更好地完成审判任务进而确保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已经和正在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1989年8月27日,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和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在北京联合举办了法院系统建国四十年以来的首届学术讨论会。法院系统的学术讨论会从1989年8月开始举办一直到2008年,已经举办了20届,每年一届,每年都有不同的研究主题[1] 。

第一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的主题属于综合性的,既有民事、行政和刑事实体方面的内容,也有诉讼程序方面的内容,对法院工作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形势下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理论上进行了探讨。1989年8月27日至28日,中国高级法官培训中心和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在北京联合举办了法院系统首届学术讨论会。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本届讨论会设立了优秀奖和纪念奖两个奖项,共收到论文97篇,其中优秀奖17篇,纪念奖80篇。

第二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是刑事审判工作方面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会议于1990年12月11日至13日在云南省昆明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祝铭山出席会议并讲话。本届讨论会设立了优秀论文和获奖论文两个奖项,共收到论文286篇,其中优秀论文8篇,获奖论文57篇。

第三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是民事审判方面的问题。会议于1991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在江苏省无锡市召开。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作为主办单位之一首次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原出席会议并讲话。本届讨论会设立了优秀论文和获奖论文两个奖项,共收到论文241篇,其中优秀论文9篇,获奖论文87篇。从本届开始,首次设立组织工作先进奖并予以表彰。

第四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是“市场经济与经济司法”。会议于1992年12月1日至5日在湖北省襄樊市召开。人民法院出版社作为主办单位之一首次参加。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祝铭山出席会议并讲话。本届讨论会设立了优秀论文和获奖论文两个奖项,共收到论文248篇,其中优秀论文15篇,获奖论文55篇。

第五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审判工作若干问题研究”。会议于1993年11月12日至16日在浙江省金华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祝铭山出席会议并讲话。从本届讨论会开始,设立的奖项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共收到论文460篇,其中一等奖14篇,二等奖55篇,三等奖94篇。

第六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是“司法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会议于1994年在上海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祝铭山出席会议并讲话。本届讨论会共收到论文434篇,其中一等奖7篇,二等奖40篇,三等奖74篇。

第七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是“我国刑法与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与完善”。会议于1995年11月21日至24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祝铭山出席会议并讲话。本届讨论会共收到论文511篇,其中一等奖7篇,二等奖39篇,三等奖71篇,特别奖2篇。

第八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是“行政法的基本理论、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处罚的有关问题、行政赔偿及行政审判方式改革的有关问题”。会议于1996年12月6日至8日在海南省海口市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罗豪才出席会议并讲话。本届讨论会共收到论文256篇,其中一等奖5篇,二等奖41篇,三等奖75篇。

第九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是“正确贯彻执行修改后的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问题”。会议于1997年11月20日至23日在广东省深圳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国光出席会议并讲话。本届讨论会共收到论文591篇,其中一等奖5篇,二等奖36篇,三等奖80篇。

第十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是“当前民事经济审判工作中的疑难问题研究”。会议于1998年11月20日至23日在福建省武夷山市召开。本届讨论会共收到论文732篇,其中一等奖7篇,二等奖64篇,三等奖103篇。

第十一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是“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会议于1999年10月28日至30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祝铭山出席会议并讲话。本届讨论会共收到论文770篇,其中一等奖3篇,二等奖53篇,三等奖105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荣获组织工作特别奖。

第十二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是“行政法理论与审判实务研究”。会议于2000年11月3日至6日在云南省玉溪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本届讨论会共收到论文700篇,其中一等奖1篇,二等奖48篇,三等奖87篇。

第十三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是“诉讼证据制度研究”。会议于2001年11月10日至13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本届讨论会共收到论文1300篇,其中一等奖5篇,二等奖65篇,三等奖139篇,特别奖1篇。

第十四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是“程序公正与诉讼制度改革”(证据制度除外)。会议于2002年10月27日至29日在湖北省宜昌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出席会议并讲话。本届讨论会共收到论文1116篇,其中一等奖3篇,二等奖77篇,三等奖131篇。

第十五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是“民商事理论与审判实务研究”。会议于2003年12月12日至14日在山东省济南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出席会议并讲话。本届讨论会共收到论文1289篇,其中一等奖5篇,二等奖92篇,三等奖186篇。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荣获组织工作特别奖。

第十六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是“现代司法理念与审判方式改革”。会议于2004年12月4日至6日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家琛出席会议并讲话。本届讨论会共收到论文1184篇,其中一等奖5篇,二等奖107篇,三等奖202篇。

第十七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是“司法能力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问题研究”。会议于2005年12月18日至20日在广东省佛山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出席会议并讲话。本届讨论会共收到论文1373篇,其中一等奖3篇,二等奖103篇,三等奖296篇。

第十八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是“公正司法与构建和谐社会”。会议于2006年12月20日至21日江西省南昌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出席会议并讲话。本届讨论会共收到论文1372篇,其中一等奖4篇,二等奖115篇,三等奖282篇。

第十九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是“司法解决纠纷的对策与机制”。会议于2007年12月22日至23日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从本届学术讨论会开始在原有的一、二、三等奖基础上增设优秀奖。本届讨论会共收到论文1378篇,其中一等奖6篇,二等奖100篇,三等奖152篇,优秀奖203篇。

第二十届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的中心议题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研究”。会议于2008年11月15日至16日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万鄂湘出席会议并讲话。本届讨论会共收到论文1445篇,其中一等奖7篇,二等奖112篇,三等奖157篇,优秀奖241篇。从本届学术讨论会开始,除了对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工作得力的单位授予组织工作先进奖之外,对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组织工作突出的单位也设立了组织工作先进奖。

[责任编辑:kemi]
  • 分享到:
标签

相关阅读

暂无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热 门
明 星
布鲁思·麦勒 景冈山 龙刚 张献民 尼可莱塔·布拉斯基 雅克·拉兰德 蔡珩 胡军 李芳雯 史蒂夫·福里斯特 徳井义実 谢伟才 阿诺德·科派尔森 高耀太 邱淑珍 许亚军 阿伊·阿什顿 朴春 2017nba季后赛火箭vs雷霆视频直播 艾丝特·盖蒂 1958-09-09 爆笑角斗士 《对话•寓言2047》 海归男子 友人爆料 青山知可子 迈克尔·帕克斯 演员 导演 主持人 李明德 鸽子蛋 血符 衡水 1946-07-11 我钟意 李易峰 拜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