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曲婉婷为《我的歌声里》原唱者 绝非借维权进行商业炒作 李代沫翻唱事件在网上争议颇多,很多网友都把矛头直指曲婉婷,对此张枏表示维权属公司行为
曲婉婷为《我的歌声里》原唱者
绝非借维权进行商业炒作
李代沫翻唱事件在网上争议颇多,很多网友都把矛头直指曲婉婷,对此张枏表示维权属公司行为,曲婉婷本人完全是交付公司(环球音乐)来处理的,她本人真的非常珍惜媒体,市场,乐迷给她的机会,希望好好唱歌给大家听,好好的创作好的歌曲献给大家。
此外,以微博的方式发出律师函的做法也被网友直指炒作。对此,张枏解释道:“初期我方没有取得李代沫先生的个人收件地址,只有通过微博方式联络并告知对方。对于部分媒体和网友提出所谓“借机炒作”的质疑,我公司在此严正声明此次维权是对我公司及艺人权益的正当维护,绝非商业炒作。”张枏还特别指出,希望在做出此次说明和澄清后,能让大家停止误解,如果仍出现对公司及的诋毁和诽谤,他们将保留对情节严重者的追究权利。
《中国好声音》节目已承诺支付版权费
至于在选秀节目中翻唱歌曲算不算侵权,律师孙茂也在会上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由此可见,翻唱他人音乐作品参加电视台组织的选秀活动,理论上应该由活动组织者——电视台取得词曲作者的授权并支付费用(实际上有些电视台可能会和选手签署协议,要求选手取得授权)。”
张枏称目前《中国好声音》节目在公司提出讨论版权使用问题后,已经进行正面回答并承诺付版权费用,并已向公司和曲婉婷表示歉意和合作的想法,对于这样的结果他们也非常满意。至于具体赔偿金额,张枏坦言:“其实金额并不高,反而是一种合作。”
说明会最后,张枏再次强调发律师函并不是为了经济利益,只是希望通过此次风波让所有有意加入音乐圈的新人们树立正确的版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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