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天(8月28日)上午9时30分,李某某等5人涉嫌犯强奸罪一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主持下,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先后对3名被告人进行了单独讯问,辩护人及被害人的诉讼
今天(8月28日)上午9时30分,李某某等5人涉嫌犯强奸罪一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在法庭主持下,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先后对3名被告人进行了单独讯问,辩护人及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分别对被告人进行了补充发问。据消息得知,庭上5名犯罪嫌疑人同样不承认强奸的事。被告李某某表示没有打人,也没有和杨某发生性关系,说自己睡着了,被告王某也否认殴打,认为是嫖娼,被告大魏说在车上李某某打了杨某几耳光,在房间王某踹了杨某几脚。北京国韬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在珂担任此案中一名被告人的辩护人。他在8时10分来到法院外,李在珂说明:“听说此案的被害人杨女士目前在医院,我认为她应该去的地方是收容教养所。”李在珂声明“对于这件案的发生,杨女士有一定过错。她有正当的工作,但在工作之余,她从事了某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试图通过捷径改善自己的生活。”这件案子的5名被告人中,有4名是未成年人,包括1名只有15岁的未成年人。但是,杨女士已经23岁了,她是成年人,做这种事情已经有一定的时间了,从某个角度上来说,是她害了这几个未成年人。但是,是否有证据证明杨女士已经从事特殊职业一段时间了吗?对于这个问题,李在珂还自信满满地说:“没证据我会这样说吗,这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他表示,5名被告人犯下此事,既有内因,也有外因。如果被害人有过错,至少可以减轻被告人20%的责任。谈到具体的辩护方案,李在珂表示,此案有嫖娼的成分,但是也有强奸的成分,因此可辩的余地挺大。他介绍说,控辩双方对一些证据的争议很大。在两次庭前会议上,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提出一些证据系非法证据,法官也决定把一些法律手续不全、与本案无关联的证据予以排除。控方在开庭时提交法庭质证的证据中,辩护律师认为有的证据也有瑕疵,但够不上非法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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