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彭于晏 (来源: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上海一中院) 11月1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对彭于晏起诉微博加V用户陈某、某饮品公司、某视频App公司
彭于晏
(来源: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上海一中院)
11月1日下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对彭于晏起诉微博加V用户陈某、某饮品公司、某视频App公司以及某音频网络公司(以下简称陈某及三公司)侵犯名誉权一案二审公开开庭宣判。
二审维持一审认定名誉侵权成立,陈某及三公司对彭于晏发表道歉声明、陈某和某饮品公司共计赔偿27万余元、某视频App公司和某音频网络公司承担部分赔偿款的连带清偿责任的判决。
据介绍,去年,陈某在微博账号上发布文章,并在文中写到一八卦爆料账号疯传知名男艺人彭于晏与一位男性基金投资人有亲密关系,虽然彭于晏工作室已经发文辟谣,但文中仍然提及“金融大佬潜规则当红小生”,并写彭于晏为换取多个品牌代言接受“潜规则”。几天后,某饮品公司也在其
橙山网(csnd.net)简评:二审维持一审认定名誉侵权成立,陈某及三公司对彭于晏发表道歉声明、陈某和某饮品公司共计赔偿27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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