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2年12月4日,台北法院开庭审理富少李宗瑞被控迷奸案,首度提审李宗瑞并当庭勘验光碟,律师说,李宗瑞仍做无罪答辩,认错不认罪,遭检方合并求刑
2012年12月4日,台北法院开庭审理富少李宗瑞被控迷奸案,首度提审李宗瑞并当庭勘验光碟,律师说,李宗瑞仍做无罪答辩,“认错不认罪”,遭检方合并求刑30年。
2013年1月31日,台湾淫少李宗瑞案在台北地院开庭。李宗瑞首度承认,偷拍31名受害人的性爱影片,愿意赔偿每人20万元新台币和解,并请求交保释金回家过年。
2013年7月9日,台北地方法院开庭,李宗瑞仍坚持被害人全是自愿,辩称“大家出来玩,看对眼就一起玩一玩,这是台湾夜店文化!”检方痛斥他毫无悔意,当庭求处30年重刑。
2013年7月16日,检方求处30年重刑,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一审辩论终结,34名被害人中,有12名女子向李宗瑞求偿新台币200万元至1200万元不等,总共加起来大约是7500万元,全案定在9月3日一审宣判。
2013年7月31日,台北地方法院开延押庭,李宗瑞盼以300万元保释换取停止羁押,法院将择期裁定。针对偷拍部分,李宗瑞愿赔偿34名女子每人各20万元以和解,合计680万元,但光其中12人就求偿7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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