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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心如名誉侵权案胜诉,“键盘侠”诽谤要付出哪些代价?

橙山网(www.csnd.net)2023-01-24 03:01:23

[摘要] 橙山网csnd.net 林心如名誉侵权案胜诉,“键盘侠”诽谤要付出哪些代价? 键盘侠诽谤轻则被口头警告,重则行政处分,直至刑罚处罚,因为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这里的我们一样要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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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心如名誉侵权案胜诉,“键盘侠”诽谤要付出哪些代价?

键盘侠诽谤轻则被口头警告,重则行政处分,直至刑罚处罚,因为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这里的我们一样要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网民。

不管谁只要他在网上做出了伤害他人的事情,他就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这和现实生活中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只要你触犯了法律,你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是铁律,它不管你是用嘴巴还是用文字。

其实,在遵纪守法这件事上,真的不分网上和网下,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能诽谤或者污蔑他人,在网上也一样不能。

但很多人就觉得因为有了“网络”这层保护,就可以为所欲为,甚至可以诽谤侮辱他人。

记得我第一次知道网上的诽谤也要受到法律的惩罚,那是在十多年前的一天。

说的是一高校的一个学生,因不满上课老师的做法,就在网上肆意发帖,对该师进行不实的造谣甚至侮辱,并且为了扩大影响,他还伙同好几个同学在不同的网站进行传播。

而那老师因为不常上网,并没有及时发现,是他的同事在校内网看到这些消息,才告诉了该老师。

后来,在警方的介入下,对这些学生进行了相应的处罚,恢复了该老师的名誉,这是我们中国第一例因为在网上诽谤、侮辱他人而受处罚的例子。

从那以后,只要有相关的内容,我都会告诉学生:千万不要以为网络就是法外之地,以为大家不知道你是谁,你就可以随意地传播各种不实甚至造谣、诽谤他人的消息,因为不作不死,最终你也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因为法,无处不在,正是因为有这无处不在的法律约束,才可以让我们比较自由地上网,娱乐,相反,要是谁都可以在网上随意侮辱他人,那我们还能愉快地上网吗?

自从2017年5月微博用户宋祖德‍‍发布《霍建华与林心如竟然没有领结婚证‍‍》的文章以来,这篇文章对当事人生活造成了极大困扰,同时也给两人的名誉造成了严重损害。不过最近好消息传来了,法院宣判‍‍林心如名誉侵权案胜诉。这件事情也提醒我们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键盘侠”诽谤势必要付出沉重的代价,无论是道德上的,法律上的,还是经济上的。‍‍

首先,‍‍“键盘侠”们所付出的第一代价,那就是道德上的代价。键盘侠们会因为自己的不实或者不正当言论,而遭到吃瓜群众的口诛笔伐,如果是实名注册用户的话,甚至还会在现实生活中遭到人们鄙夷和唾弃,以至于在整个社会中都难以立足。

其次,键盘侠诽谤还要付出法律上的代价。法律对因为在网上发布不正当言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网络诽谤行为作出了强制性的规定和约束,并且已经在不少触犯者身上得到实践。比如之前就有人在网上对‍‍乐清女乘客遇害案展开了议论,出言真是无法直视,结果被同群网友所举报,最终得到了法律的严惩,警方对其进行了抓捕,并且处以刑事拘留的惩罚。

最后,键盘侠诽谤还要付出经济上的代价。根据之前的判决案例,有不少诽谤者将会被法院判决为当事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且在公开媒体上进行书面道歉。而且,当事人要求诽谤者赔偿损失的案例也非常多见,少则数万,多则几百万。对于霍建华和林心如这样的大明星而言,要求赔偿的损失费自然会水涨船高,估计宋祖德这次真是吃不了,兜着走了!

“键盘侠”不是侠,“键盘侠”诽谤造谣就要受到因有的惩罚。

“键盘侠”的成长,伴随着网络的诞生就慢慢的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各大网络平台、新闻媒体以及自媒体内容下都是这类人群“工作”的舞台。前不久看《奇葩说》,有一期话题就是关于“键盘侠”的话题,其中老奇葩陈鸣和欧阳超的辩论给我的印象最为深刻,他们结合自己的实际生活和工作向我们描述了这类人群出现在网络上方式。

林心如名誉侵权案胜诉,是对网络上的恶意“键盘侠”的一次反击,明星作为一名公众人物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赢得了尊严。这样的方式个人是支持的,网络从来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口无遮拦的“角兽场”。我们生活在当下,面对互联网带给我们诸多便利的同时也会多多少少受到网络的侵扰,其实这是一种正常的现象。

对于“键盘侠”这个名词,这个特有的人群,个人也是一名网民,同样也是其中的一名。个人认为“键盘侠”是一个中性词,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我们要正确的看待这个问题。有事说事,没事别找事带节奏,否则一不小心可能将自己开到阴沟里去。林心如的这个案件就是一个最好的说明,不要为了自己的一时口快最后让自己掉入深渊,这样的行为不值得。

理性上网,不做恶搞的“键盘侠”,和谐、热情的讨论可以推动更多的发展。营造绿色、安宁的上网环境,从我做起。

         

现在网络太发达,传播速度快,一些新闻不管真假都会引起一阵阵狂潮,给当事人造成巨大的影响。有的名誉受损,有的甚至不堪压力而选择了结束生命,这类事件发生过多起。

网络新闻之所以能造成这么大的影响,是因“键盘侠”的存在。因为看不见摸不着,这些人似乎就可以不用为自己的言语负责,也是因为法不责众,人人跟风,所以对于事件的真假,人们也没有去认真分辨。

“键盘侠”往往躲在暗处,不知几时,会朝哪个人发喷出何种言论。因为他们的见风就是雨,三人成虎,中招的人往往措手不及,让生活受到极大的影响。

但是并不是每个“键盘侠”真的就可以在网上为所欲为,他们也必须对自己的言论付出代价。

现在真要查找谣言的起源不是不可以。只要有人起诉,那么诽谤者一样要承受法律责任,该罚的罚,该道歉的道歉,该判刑的也判刑。

作为一个正常的人上网对某事发表意见当然是可以,表明了自己对某件事的看法,有态度好过一言不发,但是前提一定是在了解事件的来龙去脉,不是为了博眼球而无中生有。

说倒底网络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可以给人们给自己带来方便,如果用来去伤害他人,那么同时也会伤到自己。不要在网络泄愤,也不要在网络上发牢骚,网络上有许多正能量的东西,会让我们的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充满阳光。

情节严重的键盘侠会被提起法律诉讼,判决后会要求键盘侠赔礼道歉,并赔偿伊包括精神损害抚慰金在内的各项损失。《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侵权责任法》第22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希望键盘侠们长点心

因为信息的发展,快速,便捷,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越来越宽泛,而在网络上任意抨击他人的代价太低,这也给一些不会管理自己情绪的人提供了一个发泄的通道。

“键盘侠”诽谤他人是要付出代价的,会涉及到侵权责任,尤其是对于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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